消防责任承诺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责任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责任承诺书1为了营造安全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更好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本人特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二、熟记各类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定期对电器进行检查,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不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五、注意用火安全,教育儿童不玩火。
六、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不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正确掌握操作要领。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20xx年 月 日
消防责任承诺书2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本单位承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本单位承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本单位承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
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责任承诺书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冬季学校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线,配电箱内安装保护装置,不得外露。
三、依法安装和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疏散路线不设置障碍物,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畅通。
四、在学校食堂、小超市、商店营业活动结束后,负责督促业主检查营业现场,消除遗留火灾,切断电源。
五、严禁在学校内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的完好可用。
七、认真制定本单位内部消防和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
以上是我单位做出的保证,向社会承诺,如有违反上述保证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责任承诺书4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2、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4、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5、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6、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7、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9、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1 ……此处隐藏4854个字……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保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责任承诺书14为确保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大程度的消除火险隐患,本培训中心郑重承诺在租用期间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积极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本培训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寓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4、不在培训中心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公寓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并对破坏、盗窃、随意乱动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主动向上级物管中心报告;
6、服从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管中心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活动;
7、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丁脘、酒精、鞭炮、炸药等);
8、不在培训中心内使用明火烧水、做饭,焚烧书报、纸张等垃圾和其它物品;不在培训中心内吸烟和乱扔烟头;不使用蜡烛照明;
9、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暖气、电热棒、电热毯、电冰箱、电熨斗、电饭锅、电吹风、烫发器,超瓦数照明)
承诺人: xxx
消防责任承诺书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封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防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防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商铺使用人负责商铺内消防设施设备维护。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消防支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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